1、除休息日外,按作息时间规定进行自习,各班级学生必须按时到教室,有特殊情况不能自习者,必须书面向班主任请假,否则每天晚上按旷课两节处理。
2、自习时间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,不得大声喧哗,影响他人学习。不能开电视。如果发生上述情况,班主任有权进行劝导教育,对不听劝阻者,根据情况扣品德分,直至给予纪律处分。
3、自习时间内,学生不准离校,更不准在校外打游戏机、看录象、上网等,一经查出,给予扣品德分直至纪律处分。
4、学院或系部检查人员,自习时间不定时到各班抽查。清点人数,检查秩序,对自习纪律不好的班级,予以公布,并将记录作为班级评比考核的依据。
5、为了不影响自习秩序,在自习时间内,原则上不安排其它活动,各班自行安排活动时,需经系部批准。